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设置与选聘
第一条岗位设置。学院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的设置班主任岗位,一年级至三年级每个行政班设置1个班主任岗位,每位教师原则上担任1个班级的班主任,聘期原则上应任满1届(三年)。
第二条选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奉献精神。
(三)坚持原则,讲求团结,服从领导,顾全大局,办事公道。
(四)身心健康,愿意从事班主任工作。
第三条选聘范围。原则上由各系、中心符合班主任选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近4年内引进)学历专任教师担任,可适当扩展至学生工作人员担任。
第四条选聘程序。班主任选聘工作由学院与专业系、中心共同负责,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教师中产生,具体由所在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每年九月研究确定班主任名单并提交院办、学工办备案。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一条思想政治教育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结合形势,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执行学校、学院的各项决定,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三)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经常与学生谈心,每学年应有计划地与所负责班级每位学生谈话1次,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第二条学业教育指导
(一)帮助新生了解所学专业特点,熟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学习方法,引导其尽快完成由中学生向大学生的角色转变。
(二)每学期至少随堂听课或查课3次,掌握学生上课考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课堂教学正常进行,并与任课教师联系,了解课堂教学效果,及时向任课教师转达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与任课教师共同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三)抓好学风班风建设,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学业指导和诚信教育,防范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考风考纪;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学生学习经验交流活动或其他班级活动。
(四)培养学生专业意识和职业素质养成,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活动,每位班主任每学年至少要指导本班级学生完成创新创业项目1项。
第三条班级日常管理
(一)加强班委会、团支部建设,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积极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队伍。协助党团组织、辅导员做好入党、入团积极分子的“推优”选拔、培养和考察工作。
(二) 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每月至少召开1次班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3次班、团会,针对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和日常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三)每学期至少深入所带班级学生寝室3次,了解和掌握学生寝室学习、生活情况,进行寝室安全卫生检查,督促落实寝室各项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学生寝室环境。
(四)协助辅导员做好日常班级管理、迎新、学业教育、军训、运动会、入党、评优评先评助等专项工作。
(五)认真落实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协同辅导员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和突发性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次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和自护自救等安全教育活动。
(七)做好学校、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学生工作任务。
第四条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详细记录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工作总结、心得体会及重大事件的记录和问题处理等,每学期末将《班主任工作手册》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管理与考核
第一条培训培养工作
(一)学院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班主任工作例会,听取班主任工作近况,并针对班主任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和调整相关工作。
(二)新任班主任要认真参加岗前培训和各类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二条请假制度
班主任在聘任期间,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短期离开工作岗位,需向学院请假;因出国访学、学习进修等原因离开班主任岗位达两个月以上者,应提前两周向学院提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重新聘任班主任。
第三条经费保障和活动审批
为进一步支持班主任开展班级活动,更好地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学院对班主任每学期开展的部分班级活动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班主任要做好活动策划和经费预算工作,活动前一周向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经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并支出报销相关费用;班主任开展各项班级主题活动前,需与年级辅导员沟通活动主题、时间、地点等,沟通一致后方可开展活动,不得未经协商私自组织学生活动。
第四条工作考核
考核内容:班主任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工作实绩
考核办法:学院每学年对班主任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7月,班主任工作考核采用查阅《班主任工作手册》(30%)、学生满意度调查(40%)、学院评价(30%)等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参与班主任工作评价的学生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50%。学院根据考核情况确定班主任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15%;班主任所带班级荣获省级及以上集体荣誉称号的,工作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且指标单列。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出现群体性违纪或个体违纪率超过5%或发生安全隐患事故的,不得评为优秀等级;不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工作态度较差,班主任工作任务完成率不足50%,班主任工作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者评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的使用:作为年终评优、职称聘任、职务晋升、寒暑期进修培训等的依据,对于工作不合格的班主任调离班主任工作岗位,当年内不得参与年终评优、职称聘任、职务晋升,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班主任,将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处分。学院在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基础上,对评选出的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
第五条班主任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参见《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绩效发放管理办法》,新生班主任津贴由学院上报,学工部审核同意后上报人事处发放,二、三年级班主任津贴由学院审核后发放。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条学院需根据本学院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自2020年9月10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