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中心、办公室:
《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已经12月14日信息工程学院第27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落实分级责任制,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信息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武林波 高玉琢
副组长:张振霞 杨军
成 员:孙莉 冯锋 孙学宏 尤万庆 郭辉 杜方 李贯峰 袁怀民 雍莉 李密 徐维昌 陈亮 滑斌 宋杰
下设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尤万庆 雍莉
成员:李密 徐维昌 陈亮 滑斌 宋杰
二、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第一条 统筹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划,审议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完善实验室安全隐患督察制度。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召集组员开展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参会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内容需记录留存。
第三条 组织实验室专业人员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
第四条 组织指导实验室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和技术防护,确保实验室网络信息安全。
第五条 负责对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经费进行预算,并对随后相关经费的支出进行审核与监督。
第六条 评审当前实验室设备的操作流程以及方法是否得当,并及时更新,对未制定操作流程的实验室设备及时补充相关操作流程。
第七条 了解学院各个实验室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制定并监督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到位。
第八条 负责组织处理实验室安全应急事件,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应急情况事态执行应急处理预案,发布应急命令,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向学院负责,有责任向学校和学院报告工作情况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