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复试形式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参加复试考生
第二批次为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本人确认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附件1: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调剂考生名单)
四、复试内容
按照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三部分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专业课面试满分100分;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
(二)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5%,专业课面试占35%,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占20%。
(三)复试总成绩与初始成绩加权求和后为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
(四)综合素质能力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日程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4月12日8:30——12:00
(二)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宁夏大学怀远校区求是书院1楼会议室,联系电话:刘老师,0951-2061941。
(三)复试时间安排:4月12日-4月13日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四)专业课笔试、复试地点:
专业课、英语面试:4月12日14:00--18:00
地点:宁夏大学怀远校区信息工程学院308室。
待考区:信息工程学院306教室。
专业课笔试:数据库系统原理:4月13日08:30--11:00
地点: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笃行楼(未来教室)312教室。
备注: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待考区、考场不能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七、资格审查
(一)考生须提供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等,以及学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对考生身份审查
复试开始前,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准考证的照片一致,综合比对“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中考生信息,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三)对考生报考条件审查
以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宁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要求为审查条件。
(四)对毕业证书审查
复试阶段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须进行以下核对工作:
须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进行严格审查。对毕业证书有疑问的,应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进行调查,也可要求考生到教育部指定认证机关认证。
应届考生须核对学生证上的入学年月是否正确,是否按期注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予录取。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时须核查其认证证书。
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示学籍学历有疑问考生,必须提供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对同等学力考生审查
成人、自考、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不加试。但在录取当年9月15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为大专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大专毕业后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
(六)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审查
除(一)至(五)项要求外,还须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宁夏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七)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考生审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复试前经个人申请可转为普通计划,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收取考生的《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九)对考生身心健康状况审查
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核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在确定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具体形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纪律
(一)考生请提前认真学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办法中关于考试纪律的内容;
(二)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守信的意识。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复试过程中不得私自录音、录像。复试期间及复试后,严禁将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上报相关部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考生若存在报考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复试成绩或复试资格:
(1)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2)复试过程中与周围考生存在私下接递物品行为的;
(3)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监考老师视线范围的;
(4)复试未全部结束前传播复试相关内容的;
(5)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6)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及各培养单位以网站、电话、邮件、短信、各通信平台方式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参加复试),并按资格审查单中需要项目准备所有资料,具体详见《2024年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三)参加复试的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生,(宁价费发【2017】7号)。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在4月12日—4月15日完成缴费,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不予退费。
(四)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准。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十、来校乘车路线:
可乘brt1线、24路、26路、106路、101路公交车到宁夏大学怀远校区、贺兰山校区。
咨询电话:吴老师 0951-2061974。